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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拟推新规:电动车加装雨棚罚款

来源:广州日报 时间:2024-05-07 06:03 阅读

据张蓝教育小编了解到,关于深圳拟推新规:电动车加装雨棚罚款的最新热点内容如下:

雨棚,深圳

电动自行车号牌有效期5年、加装雨棚威胁行人安全罚款五百元、不戴头盔不再定额罚款、要求企业优化平台算法保障合理配送时间......

日前,深圳市司法局公布了《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规定》)及其说明,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

《管理规定》围绕生产、销售、登记、通行、停放、充电、废旧车辆和电池回收等环节作出调整,拟完善行为规则和监管措施,进一步加强深圳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。

禁令非法改装,加装雨棚罚款五百元

针对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、改装的问题,《管理规定》加强了生产和销售环节管理。

《管理规定》新增规定,要求销售门店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,不得为电动自行车实施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非法改装行为。

对于加装雨棚等严重威胁行人安全的加装行为,明确由深圳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改正,处五百元罚款。

明确“一人一车”,电动自行车号牌有效期5年

针对深圳“一人多车、残旧车不注销挤占号牌资源”的问题,《管理规定》在原登记制度基础上规定“一人一车”,对个人已在本市正常登记的电动自行车,需要更新的,应当先完成变更或注销登记。

与此同时,《管理规定》补充了号牌有效期和延期规定,电动自行车号牌有效期为5年,经查验电动自行车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,号牌予以延期使用,每次可延期2年。

不戴头盔不再固定罚款二百元,倡导递进式处罚

为引导市民自觉形成佩戴头盔的安全习惯,《管理规定》优化了不戴头盔的处罚幅度。

《管理规定》支持合理裁量实施递进式处罚。不戴头盔从原来的定额“处二百元罚款”,调整为“处警告或者五十元至二百元罚款”。

叉路口左转要减速或停车,减少与机动车冲突

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通行,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的问题,《管理规定》新增完善了电动自行车的通行管理措施。

在通行条件方面,明确出台电动自行车通行道路设置指引,优化非机动车标志、标线配置。同时,定期组织排查梳理人车混行重点片区。

在硬件设施方面,明确在渣土运输车、混凝土搅拌车等大型车辆和重型货运车辆通行频繁、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易发的道路,采取完善交叉口非机动车进出口车道、增设非机动车信号灯或完善警示、隔离设施等措施。

在文明行车方面,倡导电动自行车礼让行人和其他非机动车。首次要求电动自行车在交叉路口左转弯时应当减速或停车瞭望。有非机动车道的,应当在非机动车道通行;没有非机动车道的,应当在人行横道最右侧通行。

要求企业优化平台算法,保障合理配送时间

《管理规定》同时对邮政、快递、即时配送等民生行业的企业职责,作出了明确规定。

在压实外卖等即时配送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同时,针对因配送考核机制不合理导致驾驶人超速、冲红灯的问题,《管理规定》要求企业应当优化改进平台算法,保障合理的配送时间。

同时,要求强化骑手通行安全和车辆停放充换电安全教育,利用技术手段对超速、冲红灯、驶入禁限行区域、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提示、干预和管理。

鼓励电梯安装监测预警,减少火灾安全隐患

废旧蓄电池及线路老化、破损,是电动自行车火灾安全隐患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
《管理规定》新增条款中,明确“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为电动自行车提供免费安全技术检测服务,并主动将检测结果如实告知使用人”,以及“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。鼓励电梯安装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进入监测预警系统”。

厘清管理乱相,设置停放充电指引

针对停放秩序和充电管理混乱、缺乏统一标准的问题,《管理规定》明确了停放点设置的部门责任。

一方面,要求深圳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市住房建设、城管和综合执法、消防救援、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和单位,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和充电规范化指引。另一方面,要求各区政府统筹组织行政区内道路电动自行车停放区设置,及时向社会公布。

《管理规定》还完善了电动自行车停放、充电管理措施:

针对电动自行车密集的农贸(农批)市场、园区、商业、办公、医疗机构、住宅小区及大型公共设施等重点场所,明确应当依法设置集中停放场所。

加强城中村、老旧小区、商业、办公、医疗机构等区域充换电设施建设,以及存量设施合规化改造。

压实物业服务人责任,要求物业服务人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,对违反规定的停放、充电的行为,物业服务人应当予以劝阻、制止。

【反馈方式】

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5月25日前,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“互动交流-民意征集-当前征集”栏目在线提交意见,或将意见发至yangch@sf.sz.gov.cn。

来源:南方Plus客户端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:陈婷婷

网友看法

1、网友Consent381:雨棚必须给他们没收了,真的很危险,骑的飞快。好怕挂到路人眼睛

2、网友十三姨夫子:明明可以直接禁止骑行,他还非得给你骑。这样罚款才会源源不断的来。

3、网友智慧沙滩wn:可恶的电动车。

4、网友熊:我支持这个决定,美明天开始教我二年级的女儿自己骑电动车上学,一车一人啊

5、网友原始部落2022:普通老百姓没钱买四轮车,买两轮车下雨下雹子也只能淋着,是这意思吧

6、网友德才兼备鲸鱼uz:电动车最怕两条 1.锂电池自然 2.马路上乱窜 请从这两条入手

7、网友大浪南路:深圳电动车太多了,经常在人行道上跑,对行人很不友好,越来越没有安全感了。应该对行驶在人行道上的电动车进行处罚!

8、网友蓝溪子:开设电动车专用通道,违规罚款。电动车可以载人,但是戴好头盔,一车一人不太现实。送小孩就很尴尬[我想静静]

9、网友自在的要什么都有:加装的雨棚真的可怕,我在人行道走路,被人家电动车雨棚刮倒了,肇事者看一眼就加速跑了

10、网友荆津有点味:一人一车,小孩跟着后面跑吗?

11、网友撸笔小新:加装雨棚这种等同于杀人了,应该要罚3000元起步。

12、网友李金马Leo:送小孩上学怎么办????

13、网友222213874:下大雨怎么办?

14、网友躺平第1人:叫你生2胎3胎,又不让你坐,国家应该配一台轿车

15、网友闲鱼iii:拉客仔横冲直撞,必须露头一个拘留一个

16、网友CEO教练:电动自行车号牌有效期5年,这是什么逻辑,谁规定的,这不是抢钱?

17、网友用户9814633764806:共享电动车是不是应该禁止投放

18、网友叡Ares:5年换新,促进消费。

19、网友极速西柚lH:自己规划不到位,枪口对准骑车的。 问题点太多,如超标车不让骑,能生产能卖,不让带人又设置坐车位,不设置专门非机动车道又不让走机动车道。。。。 政府的行为要不要这么打脸

20、网友用户1585985418177:非机动车道有多少是顺畅的,这边凸那边凹,中间还有断开,还有上高台,各种柱子, 停车位 资本家压榨劳动力 不合理配送时间 把这些搞掉,有几个人会愿意去跟机动车抢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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